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船舶 ›› 1992, Vol. ›› Issue (02): 37-.

• 论文 •    

国际海事组织(IMO)通过的一系列新决议

刘友勤   

  1. 船舶
  • 出版日期:1992-04-30 发布日期:1992-04-30

  • Online:1992-04-30 Published:1992-04-30

摘要: IMO于1991年11月7~21日在伦敦总部召开了第十七届全体会议。会上通过了一系列决议案和建议要求。 在全会通过的决议案中,38个涉及海运安全性,其中3个主要文件是:(1)关于固体散货船,IMO对目前这类船舶发生的大量海损表示极大的关注,提出了一系列将由IMO、各国政府、船级社、航运公司、航运人员等采取的措施,包括检测船体腐蚀程度(特别是旧船)等;(2)加强船舶和船舶污物排放控制方面的地区合作;(3)改进危险性货物和危害性物质管理上的协调。全会修改了1989年通过的船舶管理、安全操作规则和防污染规则,通过了安全和防污操作要求的管理程序。全会还通过了一系列新规则,包括货物装载和绑扎安全规程,船舶甲板装运木材货的安全规程,报警器和指示器规则(减少数量和种类,以减少船员误解)。

关键词: 决议案, 船舶, IMO, 污染损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