船舶 ›› 2020, Vol. 31 ›› Issue (05): 111-120.DOI: 10.19423/j.cnki.31-1561/u.2020.05.111
LI Yin-tao1, ZHAO Nan2,*
摘要: 随着2020限硫令的到来,以及硫氧化物排放控制区(SECA)和氮氧化物排放控制区(NECA)范围的逐渐扩大,出现了电池推进以及如低硫燃油(LSFO)、海洋天然气油(MGO)、液化天然气(LNG)、乙烷、液化石油气(LPG)、挥发性有机化合物(VOC)、乙醇,甚至NH3等各种燃料和诸如选择性催化还原(SCR)、废气再循环(EGR)、气体洗涤器(Scrubber)等尾气后处理设备并存的局面。该文旨在通过对不同种类燃料以及各种尾气后处理设备的比较分析,为实船设计提供一些技术参考。
中图分类号: